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稽核的要求,为加强发票管理,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,各报账人所持有的增值税发票附件均需通过“财务平台——网上报账系统——税票录入”查验真伪后方可报销。
财务网上报账系统中的税票录入模块支持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、电子发票(增值税专用发票)、电子发票(普通发票)在线查验。各报账人在系统填报时可自助验证发票,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。当天开具的发票因数据更新延迟,建议次日再进行验证。
目前通用机打发票、深圳区块链增值税发票、以及部分江苏省增值税发票不能通过税票录入模块进行验证,如有无法通过税票录入模块查验的发票,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: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或发票开具地电子税务局进行手动查验。报销人需将查验结果截图,使用A4纸打印并附在对应发票后作为报销凭据(同一报销单的多张发票查验结果可打印在同一张纸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