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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理工学院综合财务平台授权及劳务申报系统操作指南
  • 发布单位:财务处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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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授权

(1)由于劳务申报系统全面更新,原来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信息全部失效,由此需要项目负责人重新授权。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后,通过“项目授权管理”接口进行授权。


 

(2)目前我部门所有财务平台均通过该位置进行项目授权,在进入“项目授权管理”后,选择导航栏的“项目授权”,并在授权系统列表中选择相应的系统进行授权。其中“申报系统”为劳务申报系统。

 

  

(3)输入被授权人工号/学号,勾选需要授权的项目,设置授权的截止时间。授权金额如为0,则意味着项目劳务费余额将全额授权给该人员。最后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同意该人员进行二次授权,以及该授权金额是累加进原授权金额,还是直接替换原授权金额。全部填写完毕后,点击授权按钮,即可授权。项目授权为实时更新,授权后被授权人即可在“我的项目”中查看到该项目。

 

 

  

2、学生劳务申报

1据填写:经办人选择发放项目及财务项目后,新增行对需要发放的人员信息通过学号进行添加,输入摘要及金额后即可“保存”,提交后则不能再修改该申报单信息。


 

2单据打印:提交后可直接选择打印,在打印界面需确保右上角的二维码及条形码显示完全再进行打印,如未能显示,可通过管理页面重新进入打印界面查看。



 


 

(3)单据管理: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管理页面即可查询已保存提交的相关单据,在“更多操作”中,即可再次查看该单据的打印界面。如有单据填写错误,则可点击“复制”单据,重新对该单据进行编辑,并保存提交。保存提交后,需删除填写错误的原单据。




 

(4)批量发放:如有大批量学生需发放劳务费的,可在申报界面选择完毕“发放项目”及“财务项目”后,点击“学生模板导出”。在模板中不能更改表格格式,填入相应学生信息后即可“选择文件”进行“导入”,导入成功后即可保存提交。

 

  

 

 

3、校内人员劳务申报

1)单据填写:经办人选择发放项目及财务项目后,新增行对需要发放的人员信息通过工号进行添加,输入摘要及金额后即可“保存”,提交后则不能再修改该申报单信息。



2)单据打印:提交后可直接选择打印,在打印界面对自己的打印格式进行调整,并且需确保右上角的二维码及条形码显示完全再进行打印,如未能显示,可通过管理页面重新进入打印界面查看。







3)单据管理: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管理页面即可查询已保存提交的相关单据,在“更多操作”中,即可再次查看该单据的打印界面。如有单据填写错误,则可点击“复制”单据,重新对该单据进行编辑,并保存提交。保存提交后,需删除填写错误的原单据。




4)批量发放:如有大批量教职工需发放劳务费的,可在申报界面选择完毕“发放项目”及“财务项目”后,点击“教工模板导出”。模板中不可更改表格格式,填入相应信息后即可点击“选择文件”选中刚刚填写完毕的表格,然后点击“导入”。导入成功后即可保存提交。



 



4、校外人员劳务申报

1)人员信息采集:如需发放校外人员劳务费,无论是单独发放还是批量发放均需先进行“校外人员信息采集”,将需要发放的人员信息进行完善,填写栏前带“*”的信息栏为必填项。


 


2)单据填写:经办人选择发放项目及财务项目后,需从“人员查询”中对已进行信息采集的校外人员进行添加,输入摘要及金额后即可“保存”,提交后则不能再修改该申报单信息。后续单据管理与校内人员劳务申报中的单据管理操作一致。

 


3)批量发放:如有大批量校外人员需发放劳务费的,首先需要将人员信息全部进行采集。其次在申报界面选择“发放项目”及“财务项目”后,点击“校外模板导出”。模板中不可更改表格格式,第一列“证件类型”须填写为“居民身份证”。填入相应信息后即可点击“选择文件”选中刚刚填写完毕的表格,然后点击“导入”,导入成功后即可保存提交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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