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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
  • 发布单位:财务处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1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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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

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
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=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预扣率-速算扣除数)-累计减免税额-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
中:累计减除费用,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/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。


二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

数据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  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810219/n810744/n3752930/n3752974/c3970366/content.html

个人工资明细可以登录“东莞理工学院官网“财务平台”“财务查询系统”“个人收入”“工资信息”查询;劳务费、评审费等其他收入在“其他收入明细”查询。


三、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示例

张三:2021年每月工资30000元。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,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;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;父母健在,且是非独生子女,赡养老人支出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。五险一金每月缴纳4000元。张三每月个税计算如下:

2021年1月

应纳税所得额=30000-5000(累计减除费用)-4000(累计专项扣除)-3000(累计专项附加扣除)=18000元
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=18000*3%=540元

2021年2月

应纳税所得额=60000(累计收入)-10000(累计减除费用)-8000(累计专项扣除)-6000(累计专项附加扣除)=36000元

应预扣预缴税额=36000*3%=1080-540(已预缴预扣税额)=540元

2021年3月

应纳税所得额=90000(累计收入)-15000(累计基本减除费用)-12000(累计专项扣除)-9000(累计专项附加扣除)=54000元

应预扣预缴税额=54000*10%-2520-1080(已预缴预扣税额)=1800元

2021年12月

应纳税所得额=360000(累计收入)-60000(累计基本减除费用)-48000(累计专项扣除)-36000(累计专项附加扣除)=216000元

应预扣预缴税额=216000*20%-16920-22680(已预缴预扣税额)=36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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